美国使用手铐违法吗?
之前在洛杉矶,跟同学一起偷了个名牌包(价值100美金左右)被便衣警察抓住了。 我们在一个商场里逛街,逛着逛着就感觉身后一直有人跟着,于是我们决定去旁边的麦当劳吃顿饭看看情况(在美国只要不是太惨,一般不会把小偷和受害者一起带走讯问)。果然,在我们点餐后不久,那几个警察就进来了,问了我们几个问题后就拿走了我们的身份证说要登记一下。
我那时候刚来美国没多久,不知道美国也有拘留所这一说,还以为他们是要带我们去局子里,赶紧跟同学商量了一下,决定逃跑……于是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从麦当劳的桌子底下掏出了我的运动鞋……大家不要学我!然后我以光速穿着鞋溜到了马路对面,并顺手抄起了旁边一个没人的桌子,做好了拼死一搏的准备。
那几个警察看到了我的“英勇”,赶紧喊别动,并走到我面前。其中一个看着我说,你要是不想穿上这个鞋子,我们可以给你准备个监狱的靴子。我当时已经懵逼了,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我就问了一个蠢到极点的问题:“你们确定这玩意儿是我偷的吗?” 对方肯定地说是的。 我顿时觉得无地自容,只好老实投降,被带回警局做笔录去了…… 做完笔录之后,我被关了几个小时,期间警察还去找了我的父母,向他们解释了我犯下的罪行,并要求他们务必让我回国后去看心理医生。而我的朋友则是另案处理,据说是判了缓刑。
最搞笑的是,警察发现我护照上的照片和我本人的样子有点差别,就问我要不要重新拍照取指纹办新的身份证件…… 因为是在异国他乡,所以我也怕得不行,生怕他们给我来个身份不明或者故意制造罪证什么的,于是就傻乎乎地答应了。结果就是我又和那几个警察一起,回到昨晚吃饭的地方,重新拍了照片和拿了新的身份证复印件…… 后来,我还是顺利回国了,只不过每次想到这个经历都觉得无比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