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为何被冻结?
如果投资者想将股票进行变现,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交相关的文件并进行申请,在获得证监会的许可后,才能将股票进行出售并获取相应的资金。 当然,若是证券公司代投资者持有股份的话,则无需经过投资者的同意或追认就可自行处理所代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出现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情况时,若证券公司对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不做相应的主张和安排,则会直接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未经股东同意,证券公司也负有代表股东主张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除上述情况之外,证券公司不得擅自处分属于股东的权益。否则,不仅会造成股东权益的损失,还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除了分配股利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下都需要经过股东(持有人)的书面授权。但现实情况要更为复杂一些,因为法律既赋予了证券公司作为代理人代为处分股权的权利,同时亦要求代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若不符合,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举例来说,对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一般券商会以其为债务人对外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所有的财产为其在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此时,由于债权人证券公司已经通过质押担保的方式对其全部或部分的股票进行了实际控制,则无须再征得股东即真正的所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