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网是什么性质?
中国电网企业属于国有企业,是垄断经营、特许经营的行业,具有天然的“自然垄断”属性(毕竟“天然”这个定义也是相对于其他产业来说的,实际上任何企业都是竞争性的市场)。
目前中国的电力工业实行的是厂网分开、输变电与配电分离的发电和供电体制,这种体制下,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全国的电力网络的建设与运营,拥有全国范围内的输电公司和配电公司。除了最末端的配电环节以外,整个电力系统都具备明显的自然垄断特征——建设一条输送电缆或者建设一个变电站,无论是从技术经济性还是社会必要性角度来说都很少会有竞争者。尽管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电力市场的改革,但是由于整个电力行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并没有改变,所以改革始终处于逐步推进的阶段。 由于作为公共产品,电力在提供过程中无法实现成本回收(至少不能完全收回),并且存在一定的外部效益,因此各国对于电力行业均实行了政府监管。我国于1993年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作为国务院直属企业,负责国内电力行业相关资产管理与运营。2001年底,国家电力公司进行了分拆,其主营业务即现如今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同时,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成立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两个公司分别承担起了各自的职责——国家电网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除广东、云南两省外的)的电能生产、供应以及调度等工作,并承担了相应的外贸职能;而南方电网则主要负责广东和云南两省的电能生产和供应,以及这两省外的海外电力交易。虽然目前两家公司的业务各有侧重,但实质上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在生产销售环节,两者之间依然存在大量的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