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关联企业捐赠如何?
按照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 (一)确认收入 1、属于企业自产产品(商品)的,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项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2、属于外部来源的收入,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项目) 贷:营业外收入 (二)交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 (三)处理捐赠资产 对于接受的捐赠资产,原则上应当全部转让。
对不能转让部分,则应转作企业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分期转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费用扣除项目减除;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企业取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以凭据记载的金额进行税前抵扣,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按规定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企业取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以凭据记载的金额进行税前减除,并按税法有关规定计提摊销额,在税前扣除; 企业取得的捐赠资产为现金或者非货币性资产的,按下列方法进行税务处理:
如果不符合不征税规定的,那么该笔捐赠就要交13%(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