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平小姐去哪了?
这事我还有点印象,当时也看过报道 临平区属于余杭区管辖,当年是余杭区公安局管得比较多(毕竟就那么点人),所以我是去余杭区的公安局网站找过答案的。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涉嫌卖淫嫖娼的杨光、张敏等35人和涉嫌聚众淫乱的张俊等8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12名违法行为人因多次参与卖淫嫖娼或聚众淫乱活动,已依法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对吴建中、叶国清等8人已移送起诉至检察院。
另外在互联网上输入“浙江杭州临平卖淫”也可以搜索到相关资料! 所以啊,大家也不用再去打听“哪去了”了 这帮人该判的判,该劳教的劳教,该移送起诉的移送起诉,该追诉的追诉 我觉得这就是一个正常的执法案例,不过因为涉案人数较多,可能涉及刑事程序的时间比较长一点罢了 为什么要追诉两年以前的违法犯罪案件呢? 因为这些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嘛 你说说看看,这帮人不就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么,难道还有什么疑点?或者不符合立案追诉的条件? 至于很多答主说的什么“被灭口”“被淹死”什么的,我觉得非常可笑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只要没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就要全力追捕,直到把人抓到(就算抓不到,也要确保嫌疑人死了)。否则的话,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警方的追捕下自杀了,警方岂不是要做赔本生意吗?
再说了,本案涉案的犯罪分子都是成年人,即使小时候没学好,长大了也不知道法违法?不知道犯了罪要被抓?被逮捕?被判刑? 这简直是在侮辱我们的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