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资投资证明是什么?
验资报告是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一份材料,证明股东实际缴纳的资金的数额;而投资证明应该是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投入资金的数额依法出具的证明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或者变更登记时,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 无论是以货币还是非货币财产出资,股东都应当全面、真实、合法地履行其出资义务,否则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罚款、刑事责任等风险。同时,公司也有义务核实股东的出资情况。
不管是工商登记需要提交的“实收资本”还是审计报告中需体现的“投资总额”,都是指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以及相关的利息收入和补贴收入,而“投资成本”则是指企业购置或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及无形资产取得所发生的支出。两者相加,才是企业对外的债务,与投资者的责任的范围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