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住证需要什么?
2017年5月8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居住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自2017年6月1日起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原来办理的暂住证统一改为“居住登记卡”,办理时限由90天压缩至30天内。 居住登记卡和居住证的效力相同,持有人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享受的教育、就业创业、住房等待遇一致。但居住证拥有更多的权利,比如可以办理信用卡、汽车上牌等。 如果没有办理居住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处拘留或罚款;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追缴。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现居住地住址证明原件,如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确在居住的证明或者房屋出租人提供的书面证明;
(四)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如果申请人属于本市引进人才,还须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属于外地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点:
1.居住在居民租住房屋中的流动人口,除交验上述证明外,还应出示租赁房屋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如房屋为集体宿舍,须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申领居住证的,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并携带家庭户口薄、父母身份证以及监护关系的佐证材料,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