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宪法修正了吗?
学宪政,必须首先知道一个国家宪制演变的路径和逻辑是怎样的。只有这样才会理解这个国家的宪政是怎么一回事。中国搞宪制,其实是从辛亥革命开始的。
袁世凯执政时期试图建立宪政体系,但是以失败告终;国民党在南京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后开始正式建立宪政体制,到蒋经国时期达到顶峰(尽管蒋经国个人独裁专断,但是至少在形式上他还是尊重宪政的)。随后大陆建国,实行党治,宪政中断。
改革开放后,我们重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为此在八、九十年代进行了多次制度设计和安排。从八二宪法的诞生,到人大代表直选,到各地人大的制度建设,再到立法会和行政长官选举制度的完善,可以看得出,中国的宪政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推进的。这一点与西方是大不相同的。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只有一点,就是中国的宪政是在共产党的一统下推进的,而不是像西方那样在多元竞争的环境下逐渐形成的。这一点决定了我们的宪政必须具有中国特色。
2018年修憲前 2018年修憲後 可以看到,修改的是公民权利和义务一项,增加规定“国家提倡社会主义道德”,取消“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以及关于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的规定。显然,这些修改反映了中共对于自身权力边界进行约束的努力,同时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在这30年来对于“权利”观念的认识和期待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