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不良容忍度是什么?
当企业经营遇到困难,资金暂时周转不畅时,往往会通过贷款方式来缓解燃眉之急。贷款到期后,若无法如期偿还的,就会产生贷款不良记录,即银行不良信贷。所谓的不良信贷,一般是指在约定期内不能归还的贷款。不良信贷规模过大,会影响银行的经营状况,甚至危及银行体系的稳定。所以,每家银行均设置有不良信贷的容忍度。当不良信贷规模小于容忍度时,银行可以自主处置不良信贷;当不良信贷规模大于容忍度时,就要上报至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调节处置。
由于监管的规定,所有正常经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必须准确、翔实的上报信贷及不良信贷等情况。不良信贷规模大小用不良额、不良率来衡量。
正常经营的一般性商业性银行业务中的不良额,是指到期未能偿还本、利息,或虽未到期,但因银行不能收回本金和利息,而形成的有可能造成资金损失的不良债务;不良率则是指该项业务的不良额与相应时点各项业务总金额的比率,如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个人消费贷款的不良率等等。
对于特殊金融业务中的不良额,主要是指该特殊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不良率主要是指该特殊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占相应时点特殊资产总额的比率,如抵押贷款不良率、贴现不良率等等。
对于金融机构在特定条件下,为了规避和降低风险,对风险资本金进行的特定调整,形成的资产处置损失。这类资产损失是否计人贷款损失准备金,应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并应当在“1602金融资产”科目设置备抵科目进行反映。
对于转贴现商票给银行带来的表外风险。如果转贴现商业汇票的金额大于该行资本金的25%时,要报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并应限期将持有的商票按原价收回。因无法收回时,作损失报告经批准以后,予以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