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供后已还的贷款吗?
有贷款者已还了部分贷款,但银行说必须把余下的贷款一次还清,否则就拍卖房屋。问:已还的贷款是否还要还?
律师:您已还的贷款仍要还。依照法律规定及贷款合同约定,您有义务归还已发放的贷款本息。银行有权就剩余贷款本金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方能发生抵押效力。未经登记,则抵押合同虽生效,但抵押权不能设立。换言之,该种情况下,原告仍享有抵押权,其有权收回包含在抵押物价值中尚未受偿的贷款本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1、收回抵押财产;2、支付罚息、违约金;3、清偿抵押财产孳息;4、费用。其中,费用包括抵押物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的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贷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原告不仅可以要求被告归还剩余全部贷款,还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利息和罚息。
在拍卖抵押房屋的时候,原告只能就抵押房屋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受偿的款项包括:1、原告已归还的贷款本息;2、剩余未归还的贷款本息;3、其他费用。
《贷款通则》中规定:"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为此,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