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的资金怎么来?
行业协会所需的资金,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一部分从它的成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的会费,一部分由本协会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集资,一部分可接受社会的捐赠、资助等途径筹集。
在确定会费时,既要考虑到协会进行正常活动的需要,不能太少,否则协会无法开展工作,又要考虑到协会会员的承受能力,不能太多,避免给会员单位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同时,还要注意确定的会费标准要留有余地,以适应物价及其他方面因素可能变化的情况,不要订死,订死反而不易通过。因此,可以仅订出一个比例幅度,在此幅度之内授权本协会某一机构具体确定。
集中资金和会费的办法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巧立名目,额外收缴。
为了保证协会的经济来源有巩固的基础,防止协会的活动经费和成员交纳的会费被不正当地利用,保证这部分收入真正用于协会活动本身的需要,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同时明确协会的经济来源范围和财经纪律,在协会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协会的经费来源和协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