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封包属于违建吗?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6)明确规定,4.3.5 居住小区内应设置交通空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小区的路网密度、道路宽度与绿地率、建筑间距等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2 住宅间的连通关系和单元式住宅的套型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住宅的窗台高度或阳台、雨棚的外挑距离不应小于0.9m,且不宜大于1.2m;
(2) 同一小区内的联排住宅之间应有足够的视线通透性,并宜通过绿化和建筑退让加以实现;
(3) 联排住宅之间应尽量采用开敞连接,不得布置封闭楼梯间;
(4) 各联的通廊或外廊的进深不应小于1/15,且不宜大于1/10;
(5) 多层住宅应设置台阶,住宅首层应设直接对外开口的楼梯,其梯段净宽不应小于2.70m,并应满足疏散要求。 3 住宅的出入口和楼梯间的设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确保居民出行方便和安全。
所以,从上述规范来看,开发商以违章建筑为由拒绝交房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并处拆除。
也就是说,是否认定为违章建筑,应由专业的规划部门认定。而开发商以违章建筑为由拒绝交付房屋是违法的,业主可以依法起诉开发商并要求其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但如果确实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如擅自改变户型、擅自超出设计标准增加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等,则可能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