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限高多少?
《地铁建筑设计规范》里,对地下车站、隧道及出入口等的设计有明确要求。 其中关于高度限制,主要指地面至轨道结构底板的高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限高”,具体数值如下:
① 一般地区,不大于12米;
② 寒冷地区(年均气温小于等于-40℃),不大于8米;
③ 地震设计烈度大于7度的地区,单座建筑物(构筑物)高度不大于6米;
④ 爆炸危险环境,不超过5.5m;
⑤ 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不得超出3.5米。 注:上述数值是最低值。
在地铁的环评报告和可行性报告中,对线路沿线的建筑是否影响地铁建设,以及若需拆迁时,所涉建筑的权属归属与补偿金额计算,都有详细的研究和论证。 而除了国家规定的《地铁建筑设计规范》外,各地方也会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地方标准。如深圳就规定了: “严禁在地铁上盖开发房地产” 而天津的规定则是: “控制地铁上盖物业开发强度” 可见,对于地铁的上盖开发,各地都是持谨慎态度的。
地铁限高限宽一般是限高为2.5/3米,限宽2米左右。
城市轨道交通简称“城市轨道”,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工程总体设计规范(CJJ112-2007)》中的规定,通常指在城市范围内,具有大运量、中运量特点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涵盖城市道路中的轨道交通和全封闭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前者指一般具有2条及以上车道,且与其他交通方式共用路权的轨道交通线路,具体有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后者指全封闭的轨道交通线路,且不与任何交通方式共用路权,具体有地铁系统、轻轨系统、独轨系统、磁悬浮系统、低(悬)空吊运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等。
城市轨道交通在世界大中城市普遍得到重视和发展,它与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城市道路等一起构成一个地区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交通运输体系。地铁和轻轨是城市轨道的主要形式,主要特点是在用电力牵引、全封闭的条件下,实现高密度、髙速度、大运量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