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如何被收储?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各地方的实施细则,土地征收和补偿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拟订征收土地方案。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年度征收土地方案计划,报国务院批准。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年度征收土地方案,报省政府批准。
2、批复征收土地方案。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收到征地方案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予以书面通知。
3、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用途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4、确认地上附着物权属,开展勘测定界工作。
5、开展补偿登记。由征地机构发布征用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6、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听证与审核报批。对于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用地单位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并根据各方发表的的意见修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在获得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征地的有关事宜,及时交付被征用土地。 从上述程序来看,征地过程是比较规范的,也保证了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但是实践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政府以拆违代征地;有的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还有的在没有经过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就让农民“搬房子”、“砍树”,强行取得土地。面对这些违法行为,被征地人往往无处申诉。
律师建议:遇到土地征收及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