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如何被收储?

轩辕凤兰轩辕凤兰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各地方的实施细则,土地征收和补偿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拟订征收土地方案。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年度征收土地方案计划,报国务院批准。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年度征收土地方案,报省政府批准。

2、批复征收土地方案。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收到征地方案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予以书面通知。

3、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用途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4、确认地上附着物权属,开展勘测定界工作。

5、开展补偿登记。由征地机构发布征用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6、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听证与审核报批。对于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用地单位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并根据各方发表的的意见修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在获得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征地的有关事宜,及时交付被征用土地。 从上述程序来看,征地过程是比较规范的,也保证了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但是实践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政府以拆违代征地;有的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还有的在没有经过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就让农民“搬房子”、“砍树”,强行取得土地。面对这些违法行为,被征地人往往无处申诉。

律师建议:遇到土地征收及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敬蕾枫敬蕾枫优质答主

实践中,政府对国有土地上企业土地、房屋进行征收,通常会以“旧城区改建”“旧厂改造”“三旧改造”“城市规划”“城市更新”“经营性用地”“储备用地”等名义展开。政府及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单位可能会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由评估机构就房屋的价值出具一份估价报告,以该估价报告为基础就补偿问题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在双方未能就补偿安置问题达成补偿协议时,即存在征收实施单位以各种强制手段推进项目实施的问题。

企业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风险和民事纠纷的隐患。国有土地上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实践中,征收实施单位以认定违建、民事纠纷为由推动征收项目实施等行为大量存在。一些征收实施单位及基层政府无视被征收人企业房屋已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存在手续瑕疵即认定违建并限期拆除;还有些征收实施单位在被征收人与第三人存在租赁协议等民事纠纷的前提下,即主张民事纠纷未解决故拒绝与被征收人就补偿问题签订补偿协议,并以此为由主张系民事纠纷要求被征收人走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以搬代拆”“协商征收”的适用问题。许多地区在对企业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往往以补偿协商、企业自主搬迁、以搬代拆的方式执行,既没有履行严格的征收程序也没有履行严格的拆除程序。即使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仍可能存在在未履行催告、未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送达执行公告等程序的情形下实施断水断电甚至直接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情况。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