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淹了要多少赔偿?
最近,西安的“60平米的房子积水近1米,邻居全遭殃”的事件引发关注。据报道,6月22日凌晨开始,陕西省西安市突降暴雨,一小区业主反映,凌晨3点左右,小区地下停车场进水,车辆被淹。 23日上午,记者从西安市气象台了解到,22日0时到23日0时,西安市出现暴雨天气,全市平均降雨量95.6毫米。
在22日的新闻中,记者了解到,事发地小区属于地铁建设带来的拆迁安置小区,共有60多栋房屋、约3000户居民。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发现,类似因地铁施工导致积水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 2018年7月底,同样是在西安,因为地铁修建导致雨水倒灌进小区,2400多户居民家中泡水。
早在2017年6月份,同样是在西安,因为当地连降暴雨,地铁施工便导致了道路积水,将车辆泡在水中。 而根据新闻报道,这些事故都是由于隧道或者地下设施渗水导致的。
律师表示,由于渗水导致他人损害甚至是财产损失的,施工单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者承担侵权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规定,本条例所称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以及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明显不合格或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如果确实是工程施工的原因造成了此次事件的损失,那么施工单位就要为此承担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但如果事件是由于短时间内降水量过大造成的,则不属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但依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还是应当对受害者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