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品生产如何进行增项?
我做过三个药品生产的增项,两个化药,一个中药,都是北京的企业。 我以化药为例说说如何准备资料和办理过程吧! 首先,你要确认要增项的产品是在《药品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或者“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情况”有收录的。如果在说明书中没有收录,则需要补充完善药品的不良反应等信息,具体可参考新药申请的要求。
如果是在《药品说明书》中有收录的,则提交补全不良反应信息即可;若需要增添新的不良反应,则在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再增补到《药品说明书》中就可以了(药品说明书变更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
在准备好了所有的申请材料之后,就可以启动申请程序了。 以增项新药的申办为例,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人申报,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2. 受理审查。受理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 技术审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评,提出审查意见。
4. 行政审批。根据技术审评意见、监督抽查结果或举报证据等材料,决定是否批准并发给相应的证件、证明文件。 从流程上来讲还是挺复杂的,但是具体的时间安排还是要看申报的项目数量,如果项目数量少则时间快,反之则慢。
我个人经过这么多项目的办理,总结发现办理药品生产增加品种程序大概是这样:
1. 申报资料提交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30个工作日
2.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60个工作日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许可送达审批→7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这个是正常的情况下所经历的流程和时间,如果碰到特殊情况还可能延长。所以,在申请的环节务必仔细认真,确保材料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