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别墅花园朝北?
“别墅”是一个中国特有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民国时期的《中华民国民事刑事诉讼律》。该法律文件第156条之7规定:“私家庄园之设立,以其占地之大小,分为甲种、乙种。其建筑之形式及设备,分为丙级……甲种庄园占地七十五亩以上者,归入第四科审判管辖;乙种庄园占地五十一亩以上者归入第三科审判管辖……”按该条规定,当时“别墅”是指独门独户的私人住宅,占地面积75亩以上(约合4.2万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88年颁布的《民用宅院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对“别墅”作出了如下定义:“别墅”是别墅住宅建筑的通称,它是按照一定原则在一定场地选择地点建设供人们居住的专用房屋。它的构成包括下列五个部分:
(一)基底面积;
(二)建筑层数与位置;
(三)室内净高;
(四)室内平面布局;
(五)室外工程。 一座符合上述五种条件的房屋才算得上真正的“别墅”,而只有“别墅”才能称之为“豪宅”。现在所说的“别墅”和“豪宅”多指此类住房。 至于问题中所提到的“向北”,这是相对于房子所在场地周围环境而言的,即建筑物是否背阴,有没有西晒等。在建筑设计中要解决房间的采光问题,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增大窗洞、开窗面积;
(二)采用玻璃幕墙;
(三)做落地窗;
(四)做凸窗;
(五)做斜顶;
(六)做拱形门;
(七)用灯来补充室内的光线。 以上各种办法都可以起到增加室内光照的作用,其中有些办法还可以同时起到改善室内通风的效果。当然,这些措施往往会使房子变得更宽敞,更明亮,也更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