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会比赛怎么算残疾?
这个我有权答! 先说结论,如果单从身体机能丧失程度的角度来说的话,大部分参赛的残奥运动员其实都不是残疾人。 (注意,此处讨论的残奥运动员是指参加竞技体育运动并且有成绩表现的,而不是指那些只能简单的生活自理,在智力、精神等方面存在严重残疾的人群) 因为,大多数的残疾都是由于后天的原因导致的—— 比如说先天性失明,这是一种功能障碍,但是并不影响正常的生理功能。又比如说肢体缺失或者轻微脑瘫造成的运动功能障得,虽然影响生理功能,但经过训练是可以一定程度恢复的。 再来说说奥运会和残奥会,这两大体育赛事的初衷都是为了给残疾人提供一个平等参与体育竞技的机会。 所以从这一角度看,只要你是残疾人,就可以报名参加奥运会的某个项目,然后努力争取好成绩。你的项目成绩也会记入国家奥运总分里面。 但是,如果从身体机能损失的程度来看的话,多数的残奥运动员其实并不符合“残疾”的定义。 因为绝大多数的残疾都是因为后天造成的原因,比如车祸,比如疾病,比如先天性缺陷等等。这些意外造成的人员伤残,大多属于轻度到中度的伤残等级。而通过合适的康复计划,很多都可以做到生活自理、恢复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残疾是因为先天的原因导致重度残疾,完全无法正常生活,这种一般比较少见。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那为什么这些运动员能上残奥会就能拿冠军呢?这不是欺负人吗? 其实也不是。毕竟这些运动员因为先天的缺陷,可能从小就要面对别人的异样眼光,甚至可能会受到嘲笑,侮辱,或者是排挤(这对于心理承受力弱的年轻人来说往往是致命的)。
而残奥会就像是一个为残障人士专门设立的奥运会,让他们也能够和正常人一样,为了目标而努力,为了国家荣誉而战,而且最终取得的奖牌也记录在国家奥委会的奖牌榜上。这无疑是让残障人士找到自信的一个机会。 对于那些因为身体原因没能走进校园,或是读完书找不到合适工作的人来说,能够有机会代表国家队出征,参加奥运会或是残奥会,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自我价值实现的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