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跑了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管理人实行准入制度。未经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基金公司跑路了,其原因就是没有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或者备案。出现这种情形时,投资者首先可以要求相关监管部门追究该基金公司的违法责任,包括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其次,由于我国目前对于公募基金行业实行的是注册制,在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对其实施暂停受理新基金申请或者停止基金许可事项办理的决定,这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最后,当发生基金公司无法兑付,即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投资者投资款的情况时,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基金管理人(即基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定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有权利直接接管基金公司。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清算组可以对基金实施接管。进行司法接管的前提条件是基金管理人不能履行法定职责且情况紧急,包括基金管理人未能有效维持基金的运作而可能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损害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况。 当基金公司跑路后,投资者应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