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诈骗最多?
谢邀 之前答过了,看主页 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个知识,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很多人误以为这两罪是相同或者类似罪名,其实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
第一、客体要件的不同
非法集资犯罪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包括公民财产所有权;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第二、客观要件的不同 非法集资刑事犯罪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而集资诈骗案客观上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对于同一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刑。
第三、主体要件的不同 非法集资类刑事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要求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本类犯罪的主体;但集资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主体须符合特别主体的要求,即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才有资格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四、主观要件的不同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一般为直接故意,个别情况下也包括了过失情形;而在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该罪的目的要素比较灵活,既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也可以包括将所募集资金进行私分或挥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