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集体转让股份?
“公司股东会”是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通过该机构,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形成决议。所以,要处理您遇到的这种情况,需要召开股东会并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至于具体如何操作,要看您所在公司的章程是如何规定的(因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表决程序在章程中会有规定)。一般来说,下列事项需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意: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决定是否设立监事会以及监事人数,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5、征求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财务预算的执行信息和决算方案;
6、听取和审查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7、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议案;
8、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对于前款事项中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应当由股东大会以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其余各项可以由股东大会以二分之一以上决议通过;但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另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即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其他有关报表,并报请董事会审核后送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对这些报告、决议等进行审查,做出相应的决定或授权董事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