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离职股份会被回收吗?
1、董监高的辞职与离职不一样,辞职是自主申请,但是离职可以是被动,比如公司辞退,解聘等; 2、从法律上,只有董事和监事辞职才需要提出解除理由的,而经理和其他高管的辞职不需要说明原因,所以理论上来讲,总经理辞职是可以不说明原因的(当然,你硬要解释成是因为工资低……那也没人能阻止你);
3、实际上,董事、总监级的高管在辞职报告里面说清楚原因更有利于下家接收吧——不过,既然你都说了是下家了,那就没我啥事了……哈哈 开个玩笑,一般情况下,董事、总监级的高管在辞职报告里写明原因的话,无非就是在下一家应聘的时候有更多的筹码而已,毕竟人家用人单位是要了解你离开原单位的原因的嘛!至于说收回股票……那是不可能的,至少目前没有这样的规定;
4、对于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劳动合同到期或者违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应当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其他赔偿责任。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办理下班手续的,可以视为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不予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