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岁了算不算儿童?
人们都说童年是最美好的,我十岁了,我到底算不算是儿童呢?
前几天,我和妈妈在药店买药,售货员阿姨看了看我说:“这位小朋友,有通行证吗?没有通行证,去隔壁商店买去。”妈妈听了,很不高兴:“儿童就不能进药店吗?现在还不是你阿姨我管你,等你长大了,你有可能会管你自己的孩子,你觉得那个小朋友会从药店买走的?”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算一个儿童,也许不算,毕竟从身材、语言、心理等各方面来看,我都不能算是一个儿童。然而,在字典里我很轻易的便找到了有关“儿童”的解释:儿童是处于少年儿童时期的人,一般指十三周岁以前的孩子。
所以,我十岁,并不是少年儿童,我仅仅是一个小朋友。
今年新学期开始,许多学校开始执行“校规”,禁止小学生追逐、打闹,禁止小学生带零食和饮料进校园,还要把学生的学习态度、行为习惯等进行ABCD评定,不合格的还要家长签字。据说,这些“规定”是从国外引进的,是为了提高小学生的素质。我不明白:我不明白:“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教育是根,成长是根的叶子和果实”、“学校的任务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少年”这些口号是怎么喊出来的呢?为什么现在却要把儿童绑在桌子上,强迫儿童学习,这分明就是想扼杀儿童的个性。
儿童是天真烂漫的,儿童是好奇求知的,儿童是活波爱动的,儿童是富于幻想的,儿童是勇于探索的,但这些不正常的“规定”和要求却要把儿童束缚起来,这到底是“儿童中心”还是“教师中心”、“书本中心”呀!
让我们儿童的自由思想放开飞吧,不要给它戴上脚镣。让我们做回真正的儿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