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和收益一样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家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将企业“伪装”得“合法”一点,往往会选择家族式管理。很多企业也的确用上了“股份”这个工具,似乎用了“股份”就可以“合法”地管理企业,但其实不然,股份只是一种利益或身份的象征,并不是“法器”。
家族式管理下,企业经营者往往以“情”管理,而非法制管理。家族式管理往往通过股权、婚姻等其他方式将家庭成员捆绑到一起,形成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大家既是亲人又是合作伙伴,以“亲”为纽带,以“法”为辅助。家族式管理中,股权、收益往往是捆绑在一起的,股份是收益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因素,而收益是股权所代表的权利义务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权权利义务的履行效果。
以夫妻作为共同投资者为例。在婚姻关系中,基于法律赋予财产共有的相关规定,投资者之间存在着相互的契约义务,即不得隐瞒、不得转移、不得侵吞家庭共同财产。在夫妻间因出资形成的投资性权利和义务时,夫妻双方作为共同投资者,可以相互代理,且双方享有的股权具有对等性,如夫妻双方都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收益情况,有权对共同投资形成的财产进行分配,即夫妻双方都有股权权能。
投资具有很高的风险性,股权的权利义务也可能存在潜在风险,如公司破产、投资亏损等。对于夫妻共同投资,其风险可能会在夫妻内部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影响。在夫妻发生投资亏损时,可以确定投资亏损为家庭共有财产的损失,而非一方单方债务;如投资盈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投资中,股权具有其特有的风险性和盈利性,即投资盈亏与股权本身并不直接挂钩,与“股权”有关的收益是间接获得,与“股份”无关。股份和收益并不完全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