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基本概况是什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货币性资产、文物、陈列品和图书不在本文探讨的范围之内)。按照用途分为五大类:
第一类是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后勤产业用房以及各种场馆,图书及档案馆,教学实验科研场所,以及道路、广场、庭院、水电、暖通、网络、安防等校园基础设施,还有室外体育设施等。
第二类是专用设备,包括教学实验科研用仪器设备、软件系统、医疗康复器械、图书等。
第三类是通用设备,包括行政办公通用设备,教学、科研、医疗、实验用通用设备,汽车、电瓶车、自行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等。
第四类是图书资料,包括教学用图书资料、教学实验科研用中外文电子音像资源,电子图书和纸质图书等。
第五类是家具。
以上资产中,房屋、建筑物以及不可转让的土地、文物、陈列品等属于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可进行市场交易,变现能力较强。目前高校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等非流动资产的价值比重高达50~80%,其余为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