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怎么开?
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
2、准备5个以上您要申报的名称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名称核准,得到《资产评估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组织所有股东及注册评估师到所要设立机构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表》
4、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5、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产评估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财政部门领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6、持《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再次到工商办理《公共许可证》
7、刻章,组织开业
设立分公司(分部),应当向分公司(分部)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十五日内,为分公司(分部)颁发《资产评估机构分公司(分部)备案管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