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基金怎么做账?
首先,设立一个风险基金账户。其次,明确该基金的来源和用途 1、 资金来源 公司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纠纷而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已经发生的和预计可能会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 (1) 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受理费; (2) 申请执行、诉讼保全等费用; (3) 律师代理费等; (4) 公证费; (5) 司法鉴定、评估费等; (6) 差旅费; (7) 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经董事会确定后列入风险基金预算。 公司经营中可能遭遇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 投资损失; (2) 合同违约损失; (3) 资产毁损或灭失损失; (4) 财产损失或利息损失; (5) 间接损失; (6) 其他损失。
上述损失发生后,由相关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董事长审核批准后,列作风险基金支出项目,凭有效凭证在风险基金中列支。
2、 资金运用 (1) 用于支付因维权产生的一切费用。
(2) 对于有可能获得赔偿的案件,先行垫付,待取得保险赔偿款或对方支付赔偿金时,再予以返还。
(3) 用于处理因侵权产生的直接、必要的合理费用支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会计处理 1、 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东名称 2、 发生诉讼事项时: (1) 支付各项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律师事务所费等 贷:现金/银行存款 (2) 收到赔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赔偿款收入 (3) 未决案件计提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未决案件处理费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诉讼费 (4) 付给仲裁委员会时: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仲裁费 贷:银行存款 注:根据新准则规定,因诉讼、仲裁而产生的各种支出都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再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