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物的作用是什么?
“作用”和“用途”不是一个概念,我们一般不强调药物的“作用”,而是说它的“用途”。 所谓药品的“作用”指的是药品进入体内产生药效的过程。而“用途”则是由药品的“作用”决定的。
同一个药品作用于同一个器官/系统的时候往往有好几种“作用”。这时,我们所说的这个药品的“用处”(即该药的“用途”)就是这个药品主要发挥“作用”的地方。 比如,阿司匹林是一种解热镇痛药,同时具有抗炎、抗风湿作用;地西泮是镇静催眠药,同时也具有抗惊厥作用……也就是说,它们都同时有两个以上的“作用”。
但每一个药品的作用都不可能无限大,也就是说它们都有自己“用武之地”——只有当治疗需要的时候,我们才能充分地利用它们的优点。否则就是浪费资源。用药必须合理、有针对性。这就是药师们经常说的“用药适宜性”的问题——用药要恰到好处,不能大剂量应用或者长时间连续应用。
举例来说,对于痛风患者我们应该使用秋水仙碱来缓解关节炎症反应,而不是服用安眠药来替代。这是因为秋水仙碱有着强大的消炎止痛作用,这是其它药品不能比拟的;而地西泮之类的药品主要用于镇静催眠,对调节人体植物神经功能也有一定效果,但它不能用于痛风患者的急性发作。
正确地运用药理知识才能使我们的医药工作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