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投资业务包括什么?
一、银行表外业务 (一)租赁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公司通过购买生产设备然后再租给企业,从而获取租金收入; 2、经营租赁业务:租赁公司向客户提供设备使用权,客户按合同支付给租赁公司租金。
(二)同业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同业业务是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满足客户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为目标,提供全方位、多功能服务的各项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3条,本办法所称的大额交易,是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单笔或累计金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金汇款或者现金兑换业务以及单笔或累计金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钞支票业务。
对企业的业务一般称为“同业融资”和“同业投资”。
1.同业融资
①买入返售资产:金融机构销售产品给客户,客户将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并承诺未来以约定价格购回该资金;
②卖出回购资产:金融机构从客户那里购买资金/证券,并以约定价格卖给客户,同时约定一定期限内归还所借款项本金及利息。
2.同业投资 (三)投行(投资银行)业务范围 投资银行的业务主要涉及企业融资、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发行债券、项目融资、资产管理等五大业务板块。
具体业务可分为:
1.企业融资:包括贷款、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私募投融资等业务;
2.企业改制: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变更、终止等提供服务;
3.债卷承销:为企业发行债券进行策划、设计、代理发行、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4.财务顾问:对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市场定位、融资方案、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专业咨询;
5.基金募集:主要是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以及帮助基金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
6.并购重组:主要是对有并购需求的企业进行定位设计和尽职调查,并且协助实现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