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多少天2017年?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是98天,而北京市规定的晚婚假已经包含在产假之内,也就是说,只要正常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并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就可以获得“晚婚假”。
但如果是属于特殊情况的难产,或者生育多胞胎等,则可以再延长相应的假期,具体延长多少根据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进行确认。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结合当地关于产假、哺乳假等的政策规定,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因为一旦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带薪产假和哺乳假的同时,若公司因此而减少员工的报酬,那么就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可能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企业必须在制度层面制定科学的应对方案。 对于员工来说,则应该了解清楚自己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虽然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有差异性,但基本程序都是一致的,如果碰到企业违法用工行为,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