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儿童是多少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下称“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我国现行宪法与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国家对发展义务教育的立法初衷和重要意义,即“普及九年的义务教育” 和“确保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并明确赋予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法定义务——必须让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019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发〔2019〕6号)指出, “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入学权利”“依法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失”是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同时提出,要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指导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合理掌握假期中学习和生活节奏,防止过度学习和补习,减轻孩子课外负担,让孩子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
国家明确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年限是“九年”,意味着小学加初中共十三年义务教育。而高中和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范畴,因此不存在什么“十二年义务教育”的说法。 但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区由于人口众多且教育资源有限,难以满足所有适龄学生的上学需求。于是这些地区会推行“十年制学校”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将小学和中学合二为一,进行统一管理。但无论如何,中考都是无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