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贷款要本人吗?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首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理;续贷原则上也应由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因借款学生自身原因无法按时返校办理续贷手续的除外),如确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持借款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原件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到经办银行办理。 借款学生本人一般应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贷款申请: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5.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6.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书》。 在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抵质押担保物。借款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同一借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重复享受。即同一个人入学期间只能同时享受一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3.同一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助学金资助或者勤工俭学收入不能低于800元/月;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应当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其中,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有工作单位且有稳定收入的,应当开始还款,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