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金回流如何处理?
1.客户申请无抵押贷款,银行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在放款前一般会委托律师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具备交易条件(即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情形)。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则银行会要求客户补全担保或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银行会发放贷款至借款人账户,并约定一个期限(一般不超过20天),让借款人尽快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抵押合同自房地产主管部门受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可见,银行贷款的流程是一个相对严格的流程,一旦出现“钱没到账,但合同已经生效”的现象,通常是因为金融借款合同中对于放款时间的约定条款存在误解。此时,银行可能会主张合同未生效,而借款人也可能据此为由拒绝还款。一旦发生此类纠纷,双方争议较大,处理比较复杂。
2.个人消费贷款,是指以公民个人信用为基础,金融机构以客户的信用度和授信额度为限,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非房贷贷款。 相比企业融资,个人消费信贷由于涉及主体较多,业务流程较为复杂,其风险也相对较高。所以,各家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都非常严谨。
3.客户与中介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中介公司收取客户相应服务费后,向客户提供贷款申报材料,协助与客户达成贷款意向。然后中介公司联系银行,配合银行完成审贷手续,并将银行审批结果通知客户。
4.如果客户选择中介机构代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中介公司在代为客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期间,有可能会存在收取客户服务费但未实际进行登记申请的恶意行为。因为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的交易必须严格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不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即使中介公司未能真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由于其掌握了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证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且银行又往往仅凭盖章后的借款借据来认定自己的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只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这就是说,中介公司的违法行为可能仅仅受到民事追究,而不必面临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