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哪几次汇率改革?
1978年,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宣布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对内保持物价稳定,对外逐步改善贸易状况的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于1979年初开始调低出口商品的收购价格和出口退税待遇,以减轻出口创汇的压力;同时逐步放开汇率,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从1979年至1984年间,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升值了23.6% (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则升值了58.0%),外汇储备增加了近40倍,年均增幅达28.9%。随着大量外币资金的流入,国内通货膨胀严重,到1984年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速已达到21.3%。为抑制通胀、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人民银行于1984年底开始连续三次提高利率,累计升幅高达25%,并加快外汇审批速度,加强外汇管理。
1993年以后,随着进出口贸易顺差的持续增长,国际收支出现小幅盈余,外汇供应相对充足。在此情况下,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增加人民币供给量,缓解流动性过剩压力。在1994-1995年间,外汇占款同比增长超过20%。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相继推出外汇市场交易指导价制度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以公开、透明的价格机制代替过去的行政定价办法。
至1995年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已上调至8.3元人民币兑换1美元。然而,这一汇率被证明是“低估的”,外贸顺差和外汇盈余继续大幅增长。 为此,国务院于1997年作出决定,进一步推进汇率市场化进程——人民币汇率不再固定于1美元兑换8元人民币的水平上,而是进入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随后,人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按市场供求情况每日公布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企业和个人根据需要和可能,自主选择结售汇的时间和额度。
从1994年到2005年,人民币实际汇率水平累计贬值约61% (按PPP方法估算的贬值幅度更大)。与此同时,通过完善外汇市场,推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进程,从而在事实上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混合型汇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