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股权投资企业吗?
1,银行不是企业 2,银行的业务也不是企业业务 但是可以理解为,银行通过吸收社会上的存款,把钱给到企业放贷,获取利息差,这个过程中,银行把放出去的钱看做自己的资产,而储户则是它的负债。所以从这个角度看,银行其实就类似一个企业理财公司。
另外说一个题外话: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中,资本充足率是一项重要的指标(注意是商业银行而不是金融公司),它指的是商业银行账面上所有的资本金与所有负债的比值,要达到一定比例才有资格开展贷款等融资业务。否则就是违法放贷。
因为如果一家企业的资金流出现了困难,银行作为债权人是有权利要求企业的股东追加投资(注:这里的追加投资不是指增加注册资本,而是指在现有注册资本之外,再投入一部分钱用来偿还银行贷款),从而降低银行不良资产的比率。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银行和股权基金都是资本流通机构,一个是以收取利息的方式完成资金使用过程,并通过信用方式完成资金流通;另一个则是通过持有股权收益方式完成资金使用过程,并通过风险方式完成资本流通(这里的风险流通指通过高风险的方式获得高收益,用于早期和高风险项目投资)。表面上看都符合内环基金定义。但本质上有很大的不同。银行是不允许亏本的,而且是极度厌恶风险的,这就注定其流通方式只能有授信这一个途径,且受到各种资产负债比例的限制。而股权基金在投资亏损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收益弥补亏损。因此二者本质上并不相同,银行也不宜列为股权投资企业。
另外,现行证券法对证券有比较明确的范畴,将股票、公司债券、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都纳入了监管范畴,目前并没有将银行存单纳入证券范畴,也可以说明银行存单不是证券,银行也当然不属于股权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