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项目公司吗?
1、从财务角度看,一般不设立。 原因如下: (1)新设一个项目的公司去运作这个项目,需要新增注册资金(注册资本)、税费等成本;
(2)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这些新增的费用加起来可能比委托给专业的管理团队运作所产生的费用还要高。而且随着项目的进行,存在一定的风险积累和放大;
(3)作为集团或母公司,可以采用授权经营的方式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放权来达到运作项目的目的,而不需要成立一个新的经营主体。这样不仅减少了费用支出,同时也规避了设立项目公司之后可能面临的税收问题。因为如果在总、分、子公司的链条中,如果各个公司都能够有效利用税收优惠区域的话,那么总体的税收负担是最低的;
(4)如果是做地产的项目开发,现在国家宏观政策是限制房地产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的形式变相提高土地利润。比如国家要求房地产企业支付给第三方不超过5%的土地款,那么如果这个项目通过成立新的项目公司来运作的话,可能5%的额外费用就足够成立一个规模相当的公司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设立项目公司并不经济。
2、从业务流程看,一般会设立。 原因是: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可以将项目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有利于集中资源、统筹规划、快速推进。 这里需要注意,虽然业务上可能会考虑设立项目公司,但是财务上如上文所述一般不会这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