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企业交房产税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和使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房管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的证件和文件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文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第二十三条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个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二十四条 下列申请材料需要当场审查确认: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申请书;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697号) 第三点规定:纳税人因房屋拆迁等原因,停止经营并且注销税务登记的,如涉及的土地、房屋被征用的,可以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征地证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但应当同时满足其他条件。 五、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8]38号) 第八条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176号)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时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