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房算别墅吗?
先答是否,再讲为什么 垂直房算别墅,从土地产权性质上来分,我国现在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有两种,一是住宅用(一般称为住宅地产),二是商业用地(一般称为商业地产);
一般来说,人们所说的“别墅”通常是指带有庭院的独栋建筑,这种形制的建筑多属于住宅用地,也就是常说的“住宅地产”范畴;而部分容积率较低的多层住宅,因为具有别墅的部分功能,也被归到“别墅”这一类中; 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我国现在的建筑可以划分为住宅建筑和商办建筑两大类型。当然,有些建筑同时具备两种类型的属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分类的模糊性,但住宅和商办是建筑分类的基本属性。 从上面来看,无论是独栋还是多层住宅,只要属于住宅建筑,不管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如何,都是属于别墅范畴.. 所以,题主说的房子算别墅。 至于为什么下面又说到这个问题..其实是有历史原因的。在土地使用年限上,住宅用地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为40年,如果超过此期限,则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由于住宅用地的用地年限相对较短,而大部分城市又采取的是一次性出让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为了减少自己的资金压力,就会尽量把房子建成高层,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利润,还可以避免土地年限到期后可能面临的房子贬值问题。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普通高层住宅基本上都是塔楼,而塔楼一般是作为商用建筑的。 但问题是,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到70年不等。也就是说,住宅用地的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仍然是70年。 既然70年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归属住宅地产范围,那么60年、5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就属于商住两用地产了呢?显然不是!虽然这些房产兼具居住与商务两种功能,但我们不能以实用功能的叠加就改变其土地性质的本原。况且,我国现在的房价体系里,土地成本通常占到整个造价的30%左右,如果加上地价,很多城市的房价可能会达到令人难以想象的水平...... 总之,60年、5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不过,这样的房子毕竟属于住宅地产范畴,应该算作别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