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有多大?
1997年香港回归前,特别行政区只有约300平方公里的土地。 1997年6月18日,香港特区第一任特首董建华在就职仪式上宣布:特区政府成立后,除了外交和国防事务外,所有以前属于港府的权力都归特区政府管辖。 2010年,中央政府批准设立香港北部行政区,拟用约300平方公里土地建设新市镇,作为深圳北部的生态屏障、以及香港与内地合作的新平台。
2011年,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选举产生,民主派议员多番提出,要求政府尽快就北部地区兴建新房区的事宜提交立法会讨论。 2014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签署公报,同意在香港建立“离岸金融体系”。
根据规划,“离岸金融体系”将设在毗邻深圳的香港西北部,区域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 而建立这一体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城市所面临的未来发展问题和挑战。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