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临时停牌怎么回事?
2015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安徽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予以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安徽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存在以下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一、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星星科技拟与合肥建龙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建龙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交易金额约8亿元,该事项属于重大合同,但公司未履行董事会等法定程序对该协议进行审议批准;在未经审议的情况下,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6 月 25 日与相关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信息未及时披露以及披露信息不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违反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和制度规定,且数额较大,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在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上述业务的开展情况;
三、资金占用情况严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星星科技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肥建龙及其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88亿元,占星 星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其中,2014年度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26亿元,占比达到2014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47%。至今, 公司尚未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被占用资金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 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