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请算第几套?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城市对“认房又认贷”中“认贷”的认定不尽相同。目前主流的做法是,将“有贷款记录”计入“有住房套数”,既包括商业贷款,也包括公积金贷款。
有贷款买房经历,哪怕房子已经出售,贷款也已经还完,在新购入房产时,仍将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如果在外地有贷款买房记录,在本地购房时,如执行“认房又认贷”,则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如果在外地有全款购房记录,在本地购房时,按本地政策,如果“认房”,则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如果“不认房”,则按首套政策执行。
在“认贷”上,有的城市对本地和外地的贷款购房记录均“认”,有的城市只“认”本地的贷款购房记录,对在外地的贷款购房记录不“认”。比如据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武汉,据传只“认”在本地的贷款购房记录,而对在外地的贷款购房记录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