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金赎回为什么?
投资者申购基金、赎回基金是基本权利,实现基金的合理收益和有效控制风险才是基金管理者应该做的
1. 什么是公募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公募基金”的定义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募集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并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基金;而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基金。
2. 为什么要设置“7天冷静期”制度? 考虑到基金交易具有“金额一次性确认”的特性,一些投资者在申购或者赎回基金时,往往对拟投资的基金产品并不充分“冷处理”(即不充分的调查了解)就匆匆下单购买了,从而导致一定的盲目性。因此通过设立7天的冷静期来给予投资者一定的考虑期限是非常有必要的。
3. “7天冷静期”如何计算? 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于T+7个交易日予以办理。对于封闭式基金以及基金中基金(FOF)来说,赎回申请的受理日期按每个开放期的开放日确定,封闭期或半封闭期内不予受理。 举个例子:如果工作日周一你提交有效赎回申请,那么正常情况周四可以完成赎回,实际可能周三下午3点前就能拿到钱。但如果周五你提交有效赎回申请,那么就得下周一才能完成赎回,实际可能是下周二你才能拿到钱,因为基金公司需要在法定的五个交易日之内完成赎回操作。
4. 在“7天冷静期”内可以购买其他基金吗? 可以。但同一投资者持有同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数目没有限制。同时也要注意避免重复买入卖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