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还完了怎么办?
现在的人们在办一些事情的时候呢,都需要用到一笔钱,但是呢,自己又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拿出这笔钱,所以呢,这个时候呢,就可以选择去贷款,但是又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抵押时,这个怎么办?这不还给我们留下了担保贷款这一事项,那担保人要是还完了贷款该怎么办了呢?
所谓担保贷款就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是主债务的担保人,应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人未依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只得向借款人主张偿还,在向借款人追偿不能时,才有可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在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时,要注意一点,就是要看自己的保证责任是否为连带责任,如果是按份责任,那么,只能向借款人追偿自己应在范围内承担的责任。
如果担保人的责任为连带责任,那么,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但要获得保证人同意,因为法律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向借款人追偿时,应当征得借款人的同意,获得一定的追偿权。
担保贷款还完了就要看自己的担保责任是什么了,如果是连带的担保责任,那么,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一并承担起担保责任,如果不是,那就必须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必须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两种形式,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债务人无力偿还才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只要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保证人就有偿债的责任。
偿还了贷款后,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比例或协商比例共同分担已代偿的贷款金额,但其他担保人如果提出,愿意按照约定比例或以协商比例共同分担已代偿的贷款金额,如果原告不愿意接受此种分担,要求其他担保人共同连带偿还全额代偿款项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最后,如果其他担保人有伪造或篡改提交材料的行为的,法院应认定担保人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对其提交的文件有误解,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并且在上述情况下,如果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存在瑕疵,致使担保人在履行保证责任的时候,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要求第三人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以上就是对于担保贷款还完之后该怎么办的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相关问题,可以在下方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