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盈利多少可以分红?
这个问题有些模糊。 首先,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说,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非常简单,就是计提、发放两个环节。 1.先判断是不是应该分红的时候——满足分红的条件; 2.如果应该分红了,计算出该分给股东的利润是多少(即算出“应分配给股东利润”的数额) ——通过“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来计算;或者通过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来倒推。
其次,从公司法的层面上来看,是否分红并非完全由公司自主决定,受到一定限制。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而第167条则进一步指出,当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可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为0时,不得再向股东分配股利。除非股东会决议同意,否则公司是不能随意进行分红处理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分红是指派发现金股利(Dividend in Cash),而非股票股利(stock dividend)。前者是指公司将现金分配给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盈利分配方式。
综上,一个企业的盈利是可以分红的,但是分不分红以及怎么样分红却不是由企业说了算的,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最后,实务中还有一些公司虽盈利但不分红,究其原因可能是在留存收益转增资本还是分配现金股利之间难以取舍。因为,根据新所得税法的精神,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合理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并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因此对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部分也应视同正常经营活动实现利润并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金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