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化解金融风险?
1、首先,中国的金融结构是一个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 什么是融资型的金融体系呢?简单说就是银行通过各种方法(主要是信贷)把社会资金转到企业账户中,银行就是企业的“爹妈”,是企业资金的最主要来源。而融资型金融体系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整个社会的融资需求远远大于融资供给时,必然导致银行和企业之间关系的扭曲,也就是俗称的“脱媒”——贷款的企业越来越多,但是存款的人越来越少,所以为了弥补这个缺口,必须开拓一个新的渠道,那就是发行证券化资产,直接融资。
2、其次,中国的金融监管是一个以机构监管为主,功能监管和业务监管协调发展的模式。 所谓机构监管就是指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而功能监管则是根据金融机构的功能属性进行分类,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业务监管指依据业务的性质进行监管。
以上三种方式相辅相成,但是目前来看,机构监管是主,其余两种是辅。这种监管模式下有一个天然的缺陷,就是没有考虑金融风险的传导性。由于金融风险的传递性和复杂性,往往会造成整体风险和局部风险的失控。比如这一次的银行同业部风险,最开始是从券商开始的,因为资管计划对接的问题造成券商资管出现风险,继而开始影响银行的同业业务,甚至资产负债管理。如果没有一个统观全局的监管思路,只会就事论事,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
3、中国是政府主导型的金融深化机制——通俗点说,就是政府愿意并且有能力为金融创新兜底。这一点与美国不同,美国是市场主导型的金融深化机制,虽然两次金融危机都与房地产相关,但美国政府的职责仅仅是维护市场的自由运行,并不会主动出面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或挽救面临困境的金融机构,两次金融危机之后,虽然市场信心不足,但美联储仍然坚持市场调节的原则,只是微调利率水平,任由市场自身恢复。而中国则不同,不管是你乐不乐意,认不认账,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总归是中国政府。既然如此,中国政府就有义务和责任帮助金融行业化解本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