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贷?
1、贷款对象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同时拥有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贷款业务的,应首先使用商业贷款;
2、担保方式 以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担保,不要求抵押或质押;
3、贷款额度 单中心最高额度为40万元,多个分中心最高额度15万元。 贷款额度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所得结果取整: 贷款额度=(当前账户余额+近6个月缴纳余额之和)×20% 注:近6个月的缴纳余额指的是最近6个月内的缴存额合计。例如:甲于2018年2月缴交300元,3月缴交500元,4月缴交900元,5月缴交1100元,6月缴交1300元,则近六个月的缴纳余额就是2000元。
4、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的调整适用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5、还款方式 可灵活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按时还款。
6、贷款期限 最长可以贷款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目前男性退休年龄是60岁,女性是55岁。
7、提前还贷 支持客户提前结清全部房贷,以及提前还部分房贷,无违约金收取,具体金额以银行当日显示为准。对于已使用贷款部分的利率,仍按照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水平进行计息,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